外籍人士 ‧
創新創業居留(創業家簽證)
適用以創新技術、產品、專利等來臺創業
並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之外籍人士
外籍人士
創新創業移民臺灣 兩階段
申請居留
階段 1
符合各項基本申請條件即可申請,如獲核准即可來臺居留
主申請人之外國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符合相關條件亦可申請來臺依親居留
階段 2
申請永久居留/歸化
取得居留證後,須善盡創新創業相關之營運義務,日後如符合各項申請條件,可選擇申請
(1)永久居留;或
(2)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各項申請條件,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
基本申請條件
階段 1
創新創業居留
-
符合「外籍人士」身分定義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入臺後於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
-
符合創新創業居留(創業家簽證)之申請資格
親屬[配偶/未成年子女]隨行規定
外籍親屬:
可申請依親居留,隨行創新創業居留主申請人來臺。
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親屬:
亦可隨同創新創業居留主申請人來臺長住,但可申請之在臺證件、申請方式、核發與否皆依相關規定及主管機關視個案狀況審查而異。
創新創業居留(創業家簽證)之申請資格
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可以個人/團隊身分提出申請
1
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資新臺幣200萬元以上。
2
於一年內曾經實質進駐或現已實質進駐下列園區或創育機構,並經該園區或創育機構推薦者:
-
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
-
中央或地方政府直營之創育機構,或已登錄於經濟部國際創育機構並經核定公告者。
-
中央或地方政府認定之國外創育機構。
3
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國內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事實足認具專業技能。
4
取得國內植物品種權或動物命名登記,但不包括經讓與或授權實施者。
7
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
5
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臺專案計畫通過。
8
已在臺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申請人個人或申請團隊成員擔任該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並投資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6
曾於國內外具指標性之國際時裝展演、影展、國際時尚獎項入圍或獲獎。
居留期間展延之申請資格
如在臺事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居留展延
營業收入達標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營業費用達標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創造本地 就業
聘僱全職臺籍員工數達3人以上。
其他貢獻
其他足資審核之營運實績,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
永久居留/歸化
階段 2
日後如符合相關條件,可選擇申請
(1) 永久居留
(2)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永久居留
經許可永久居留者,
仍僅持有原有之外國籍,
並無因此取得中華民國籍。
雖在臺於居住、工作、社會保險及福利等
各方面將可享有一定之權利,
但因並非中華民國國民,
故僅與國民相關之權利義務,
皆不因取得永久居留而受益或受限。
圖片來源:內政部移民署公告永久居留證樣張
以創新創業居留身分,
申請永久居留之基本條件
成 年
申請人須年滿20歲以上。
因應修法,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則須年滿18歲以上方得申請。
在臺事業
須善盡營運義務
在臺事業須維持正常營運,主管機關將要求提供營運實績證明文件,並依照其營運概況多方評估,認定該事業是否達到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
在臺居留天數
申請人在臺居留天數須符合:
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臺居住183日以上。
提交
財力證明
提交財力證明文件,如:
-
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工資2倍之證明文件。
-
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500萬元之證明文件。
-
我國政府機關核發相當於高等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乙級以上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
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之證明文件。
符合其他條件
並提交主管機關
要求之文件
另須提交如我國及本國無犯罪紀錄證明、健康檢查報告等各項文件。
其餘條件則視主管機關依據個案狀況要求而定。
親屬[配偶]隨行規定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包括在臺居留天數等各項永久居留申請條件,亦有機會提出申請。
歸 化
經許可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
如於日後符合申請「定居」之條件,
於申請核准後將可進而設籍,
並取得臺灣身分證及護照。
圖片來源:鷺鳴承辦取得之歸化國籍證書,經遮蓋及截圖處理,以刪去個資及主管機關核發簽章。
基本申請流程
依照個案狀況不同,
實際應辦理手續多寡及順序皆須因應調整,
因此以下圖示基本流程僅為參考。
歡迎聯繫鷺鳴,由我們客製安排適合您的流程!
LET US
DO THE WORK
FOR YOU
常見問題